学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关于印发《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以及关于新能源学院《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对2018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针对本次公示有异议的请联系系主任张筱磊老师,办公地点H357,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-2020年11月5日,公示情况见附件。
2020秋季学期 - 电气工程创新学分认定 - 2018级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