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能源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
发布者:关硕   编辑:新能源学院   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04日

按照学校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,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

(一)申请条件

1.基本申请条件: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(5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。(6)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,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奖学金,原则上不得申请各类困难资助。

2.具体评审指标:

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,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:

1)国家奖学金申请者

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)的学生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
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)的学生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体育竞赛、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: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。

(二)评选范围

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。

(三)评选名额

年级/专业国家奖学金人数
21电气2
22电气2
21、22能动2
21、22新能源
23储能

二、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

按照国家规定,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,按年一次发放。

、评选过程

(一)申请

1、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上交的材料如下:

1)电子版材料:附件2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填写时参考附件8: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

纸质版材料,10月8日上午11:00前提交,地点:H365B辅导员处。

2)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对应电子版;

3)其他方面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;

4)参与评比的PPT上交时间另行通知

(二)学院评审及公示

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,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院系评审细则,院系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,并报校区学工处复审。

(三)上报终审

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,批复评审意见。

、评选形式

1、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,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,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,限时三分钟;

2、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(满分100分)组成,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,分别占比90%10%

3、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,如果最终成绩相同,评委打分高者排名靠前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1、10月7日11: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,以“年级-姓名-国奖/励志申报”命名(压缩包文件)发送至学院公邮hitwh_xny@126.com;10月8日上午11: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,地点:H365B辅导员处。

2107-8日学院对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。

3108日学院召开联评大会。

、相关要求

(一)附件2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时,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附件8: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填写,建议使用Office打开以避免字体格式有误。请认真填写,学院将严格审核。

(二)23级转专业同学评选方案:转专业同学需在原专业满足评选需求,并由原专业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、综合学分绩成绩及专业排名证明、上一学年两学期班级互评分数排名证明。

)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。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学院,学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。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。

)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加QQ群:746665009

评审细则解释权归新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如有疑问,联系电话:0631-5687082

新能源学院

2024年10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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