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能源学院202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
发布者:秦丹   编辑:新能源学院   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5日

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传承弘扬“政治引领、典型引路、品牌带动、校训育人”思想政治工作传统,充分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、民族复兴、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,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,现开展2024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

二、评选名额

校优秀毕业生按照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%比例推荐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文明礼貌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。
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。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%;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%-50%的学生,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(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)的学生,如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、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(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),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,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5%,需由学院院长、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,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。

3.积极参加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等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。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
4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集体活动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工作,模范带头作用突出,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,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。
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具有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,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。

6.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投身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,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7.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“校优秀学生”“校优秀学生干部” “十佳青年志愿者”“十佳大学生”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校区级别的奖项不包括在内;所获荣誉要求以德育为主,奖学金、竞赛类奖项不包括在内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自愿申报;

2.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优佐证材料的审查和备案工作;

3.根据学生申报材料,评审小组进行函评推荐。

五、申报材料和时间

电子版:《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、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》、《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》个人电子照片(横版,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,清晰单人露脸横版半身照)以上四项放在一个文件夹内,命名为【威海校区XX学院-姓名】

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在4月27日22点前上报到学院邮箱hitwh_xny@126.com。

纸质版:荣誉证书、发表文章等原件或复印件等佐证材料,请于4月28日下午15:00-18:00送到H365B进行审查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,到毕业生离校前,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,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,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,一经核实将撤销其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

七、学院评审小组名单

组长:黄蕊、蔡春伟

副组长:苏乃乾、宋蕙慧、郝晓文

组员:秦丹、单小忆、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

新能源学院

2024年4月25日



附件1: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.xls

附件2: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.doc

附件3: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.doc

附件4: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.doc

编辑审核:新能源学院